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“双争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“双争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工会,高良涧街道总工会,各镇(街道)、各系统工会,区各基层工会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,展示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,激励广大女职工为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创先争优、建功立业,区总工会拟对2018年度“争创五一巾帼标兵岗、争当五一巾帼标兵”活动(以下简称“双争”活动)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名称
淮安市洪泽区五一巾帼标兵岗
淮安市洪泽区五一巾帼标兵
二、 评比条件
(一)淮安市洪泽区五一巾帼标兵岗
以车间、班组、科室为评选单位。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%,主要负责人为女性,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、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。
(二)淮安市洪泽区五一巾帼标兵
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,政治立场坚定、爱岗敬业、勇于创新,直接从事生产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,在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、自主创新、爱心帮扶、维护社会稳定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先进个人。
三、推荐评选原则和要求
(一)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、周密安排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将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,作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,作为树立时代楷模、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,作为挖掘先进典型、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。
(二)评选表彰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面向基层和经济建设一线,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,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。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职工民主推荐,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初评,同级工会审核,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由单位工会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工会审核。
(三)认真做好各项申报材料填写工作。1、推荐表的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,重点突出,简明扼要,文字精练。表格一式三份,须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,并逐级加盖公章(印章不得复印)。2、提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。3、提供3张900KB以上工作场景照片, 并附文字说明。
(四)区总成立由分管主席为组长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参与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对各级工会上报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。
请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送至区总女工部,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。联系电话:电子邮箱:GH87266327@126.COM。联系电话:872663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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